环保工程师论坛 智能环保云 个人中心 客户服务 网站地图
在线客服电话 189-8171-6819
在线客服QQ 2159118287
首页 > 资讯 > 行业新闻
资讯
message

6大突出环境问题需整改 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甘孜州反馈督察意见

发布时间:2017-04-26 来源:四川环保 浏览次数:0

     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省环保督察组于2017年4月25日向甘孜州委、州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反馈会由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甘孜州督察组组长、省政协副主席陈文华同志主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明劲同志通报督察意见,甘孜州委书记刘成鸣同志作表态发言,甘孜州常务副州长赵波同志签收督察意见。省环境保护厅有关同志出席会议;甘孜州政协主席向秋,甘孜州委、州人大、州政府领导班子有关成员,甘孜州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反馈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2017年2月27日-3月14日,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甘孜州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反馈意见。

     督察认为, 甘孜州委、州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坚定绿色发展方向,积极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提出了“生态立州”发展理念

甘孜州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六大战略”的重要内容,印发了《关于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的决定》,提出了“一优先、二有序、三加快”的产业发展思路。

依托资源优势,优先发展全域旅游,着重把“两江一河”打造为清洁能源基地,积极推行“飞地园区”工业发展新模式,加快发展高原特色农牧业、特色民族文化产业和特色中藏药业,拓展绿色产业富民的路子。

二是环境质量持续良好

“十二五”以来,围绕“两江一河”流域开展了工业污染源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州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河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无黑臭水体。

同时,着力对康定等县(市)重点城镇及景区实施了抑尘、压煤、控车等专项整治行动。2016年,全州环境空气质量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9.7微克/每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7%,综合指数位居全省前列。

三是大力推进生态建设

甘孜州积极推进生态建设,持续抓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等重大生态保护工程,着力构建“山顶戴帽子、山腰挣票子、山下饱肚子”的立体生态发展格局。

全州共建各类自然保护区45个,占全州总面积的31.2%;建立国家森林公园4处,湿地公园12处;创建省级生态乡镇2个,州级生态村968个。

存在6大突出环境问题

     督察指出,甘孜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发展与保护的矛盾十分突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六个方面:

1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不够重视

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州委、州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但该方案未提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内容,未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

 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力度偏软,2013至2015年,甘孜州环境保护考核分值分别为1分、3分、2分,权重明显偏低,且明文规定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仅作不纳入评奖范围处理, 2016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权重较2015年不升反降。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落实不够,《甘孜藏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亚拉雪山旅游景区开发建设规划》《康定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等多个规划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政府投资项目环评执行率差,2011年以来,全州各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共有132个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现象。


 落实《四川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不力。2016年5月,州政府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甘孜州工作方案》,但该方案中所涉及项目完成时限均比省政府印发的《四川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延后1年或1年以上,且部分评价指标达不到《四川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

2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和运行不规范

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全州18个县(市)和亚丁、海螺沟管理局,仅康定市、稻城县、甘孜县、泸定县、海螺沟管理局磨西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建成,目前仅康定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投运,其余15个县(管理局)生活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

医疗废物不规范处置致环境隐患突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严重滞后,该项目按要求须在2012年底之前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至今仍未建成,医疗废物转移处置过程未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收集、暂存、转运、处置过程缺乏监管,存在较大的环境安全风险,县级医疗机构自行处置不规范,绝大部分县级医疗机构未建设焚烧炉,露天焚烧现象较普遍。

县城生活垃圾处置不规范,在垃圾填埋中,垃圾分层填埋、分层压实措施不到位,渗滤液收集、回喷系统不完善,存在较高环境风险。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率不高,农村乱扔乱倒现象较普遍。

垃圾填埋场环保竣工验收工作严重滞后,全州18个垃圾填埋场目前仍有9个未通过环保验收。

3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

违法现象严重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存在探矿、采矿活动,甘孜州境内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探矿权有50宗、采矿权至少2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俄初山顶存在一座非法采石场,至今未对破坏的植被采取任何恢复措施,目前仍有少数村民零星采石。

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违法违规建设现象突出。

经核查,海螺沟景区内有12处违法建设的旅游设施,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有7处违法建设的旅游设施,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2处温泉资源开发点,均未办理环评手续,违反了自然保护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4草地沙化问题突出  生态功能严重退化

经查阅相关资料,甘孜州境内可利用草原面积12501.77万亩,退化草原面积10206.16万亩,草原退化比例高达81.6%,绝大部分可利用草原因过载放牧、鼠虫害等原因,导致不同程度出现了沙化、荒漠化的现象,草地生态系统防风固沙、涵养水源等生态功能严重退化。

2014、2015连续两年的草原生产力报告显示,天然草原的干草总产量分别减少了2.96%、4.74%。全州18个县(市),除稻城、康定载畜超载率为负外,其余16个县均存在过载放牧现象。

同时,草原鼠虫害严重,尤以石渠、色达、德格、白玉县较为严重,全州近4年的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相关资料显示,鼠虫害草原面积约2870万亩,其中严重危害面积约2000万亩。

5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不彻底  审批不规范

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不彻底,全州共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74个,其中未批先建153个。

查阅资料发现仍有132个政府投资项目未纳入整顿规范范围,督察组下沉中发现海螺沟景区内洞嘎寺到草街子步游道、稻城亚丁景区步游道工程、稻城亚丁景区观景台等建设项目也未纳入整顿规范范围。

建设项目审批不规范,存在越权审批、降级审批情况。

经查阅资料,州环保局对亚丁海磨路、小水电等应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批,绝大部分县(市)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存在越权审批的现象,初步统计全州18个县2013年以来共越权审批51个项目;部分建设项目降低环评文件等级,初步统计全州18个县2013年以来共降低环评文件等级审批72个项目。

6环境监管能力弱、行政执法软

环境网格化监管主体责任未夯实,网格化工作推进较慢,网格化划分不完善,二、三级网格运行滞后,网格员均为兼职,缺乏相关业务知识,未开展网格员业务培训,部分地方网格化监管未按要求开展巡查。

环境监察监测应急能力十分薄弱,目前部分县监察机构仅有1至2名监察人员,根本无法满足线长、面广的工作需求,全州仅有州环境监测站一家能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其余为有机构、无专业人员、无实际监测能力的状态。

环境应急机构建设不到位,当前全州应急工作与环境监察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体制。全州各县(市)均不同程度存在着挪用环保执法车辆、挤占环保业务用房现象。

机动车排污监控信息平台建设严重滞后国家和省进度要求,目前尚未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环境行政执法力度亟待加强,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环保配套办法运用不足,全州至今无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的环境违法案件,目前仍有7个县为环保行政“零”处罚。

政府印发的个别文件中有关要求,限制了部门独立执法、随机执法和突击执法,降低了环保执法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督察要求

甘孜州委、州政府要切实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环境保护作为推动转型升级的动力,扎实推进《关于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的决定》中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严格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要求,细化和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将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综合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环境保护重大问题。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态环境只能优化、不能恶化”的要求,健全生态文明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在州、县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增加环境质量在党政“一把手”环境保护目标中的考核权重,将生态文明建设差异化考核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生态离任审计,真正把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督察强调         

甘孜州委、州政府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于督察意见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

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要逐条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对涉嫌违法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查处。

对有关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同时,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整改到位、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每月报送整改情况。



上一篇: 回顾去年环境质量,计划下一步环保工作,听听陈吉宁怎么说!

下一篇: 废水好氧生物处理工艺——活性污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