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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废水处理不只是养殖户的事

发布时间:2016-09-29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次数:0

易净水网讯:生猪养殖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生产方式粗放、集约化程度不高、综合利用水平低、污染防治滞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日趋严重。推进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生产与生态兼顾的原则,探索一条适合本地实际的生态循环型生猪养殖发展道路。

结合工作实践,笔者认为,生猪养殖废水治理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规划引领,科学布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区环境容量、功能区划等,制定合理的畜禽养殖区域规划,引领生猪养殖业健康、有序、绿色、协调发展。如厦门市按照“生态养殖、种养结合、综合利用、循环发展”的原则,制定了《厦门市生猪养殖空间布局与污染防治规划(2015-2020)》,划分了禁养区和限养区,规划了生猪养殖空间布局、基地规模和主要污染防控措施,对加快产业转型、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实践意义。

二是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以乡镇(街道)为组织单位,以村、组为管理单位,全面开展生猪养殖调查摸底。摸清场址、养殖规模、污染治理、备案审批、业主态度等情况,并按“一场一档”的要求建立生猪养殖档案,为开展专项治理提供依据。通过新闻媒体、座谈会、培训、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宣传,增强养殖业主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守法经营意识。

三是因地制宜,科学治污。按照疏堵结合、拆建并举、拆小建大的原则,实现禁养区内养殖场全部清退、限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升级改造、散户加快淘汰。升级改造中要坚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多种治污工艺,遵循“先试点后推开,先源头再规范”的工作步骤,建成一批在清洁生产、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方面有特色、有亮点的生态型养殖示范场,确保治理一户、成功一户、带动一片、辐射一方,为专项整治提供技术支持。可借鉴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探索的第三方治理经验,实现政府搭台、专业公司治理、部门监督、业主付费,这样可以实现治污工作规模化和集约化,降低治污成本。目前福建省农业部门、环保部门正在大力推广这一治污模式。

四是政策扶持,加大投入。地方政府可采取“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治污资金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养殖户治污的积极性,增强养殖企业的支持配合度。优先安排猪舍建设用地指标,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免收企业建安费、给予用电优惠、免办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对生猪养殖场(户)向非畜牧类农业产业转产的,优先立项安排农业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免费开展转产转业培训,对退养户利用退养场所发展设施农业给予相应补贴。总之,通过一系列政策扶持,让养殖户、退养户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政策红利,形成自觉参与、积极支持的良好局面。

五是加强监管,建立机制。将生猪养殖情况纳入农业、环保、城市综合管理监管范畴,实施“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网格化监管模式,增加随机检查、日常巡查、监督监测频次,严防反弹复养、新建扩建,遏制偷排、漏排和超标超量排放养殖粪污的行为。探索引入公众参与机制,聘请当地村(居)民作为监督员,建立一支编外监督队伍,延伸执法触角。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群众监督举报生猪养殖违法行为的积极性。针对群众举报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从严处理、限时整改,最大限度地 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作者单位:福建省厦门市环境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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